石棺藏屍案:首被告指死者為中介 兩人為合作伙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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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4/24 19:56

最後更新: 2018/04/24 19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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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,涉案3名無業漢被控謀殺罪,案件今(24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,控方續於庭上播放首被告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情況。首被告提及與死者之間的金錢糾紛,他指曾向祖父借用一張約13萬元的支票,用作給死者作為借貸用之證明,並要求祖父簽署時承諾不會過數,最終將支票交死者後,令死者能夠成功向財務公司借貸25萬。首被告稱之後介紹3個有錢人給死者,著他們向死者購買較次貨的紅酒,賺取10萬至20萬紅酒利潤。

警方於錄影會面中向首被告展示多張借據及支票,其中涉及首被告向死者借貸200萬,首被告稱於07年兩人合資公司,死者假裝向首被告借出200萬作為資金投資公司,以吸引第三方人士投資200萬,其中100萬由死者收取,首被告與他兩人每人一半「拆數」,首被告指兩人實際上並沒有欠死者200萬元。

另一張涉及20萬元借據顯示為首被告向死者借貸20萬元,首被告稱當時只涉1萬元借貸,他指死者為中介人,死者戶口亦沒有20萬,他指死者從沒有向他追數,只著他「搵人俾佢借錢」。首被告向警方表示與死者是合作伙伴,「你又爭我錢,我又爭你錢,各自簽收據,各自有利益」。案件明(25日)續審。

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(27歲),劉錫豪(22歲),張善恒(24歲),3人均報稱無業,同被控1項謀殺罪,控罪指他們約於2016年3月4日,在香港謀殺張萬里(28歲)。